【离婚法律咨询】老张因各种原因没有结婚,老张有一位亲妹妹生育有子女两名,老张的妹妹经济条件不好,有意向将其中一名子女送养给哥哥,但是不希望子女改姓,问送养子女后,姓氏按什么原则处理?律师
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和亲父母间的包括抚养义务、赡养义务、继承等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和养父母建立父母子女关系,养子女如果已经有姓氏的该如何处理?
沈洁律师答复: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也可以不随父母姓,收养子女后,子女可以跟随养父姓,也可以跟随养母姓,或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保留原姓氏。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姓氏仅仅是一种称谓,不用过于注重,我们在其他案件中也经常看到当事人为了子女姓氏纠葛不清,大可不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