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沈洁律师认为:法律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特殊情况,在下列情况中允许收养人解除和未成年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律师
⒈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可以解除,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三方合意)。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⒉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收养关系。沈洁律师提醒:在第二种情况下,生父母可以不补偿养父母所支出的抚养费用。
3.收养失去继续存续的必要性,比如生父母用种种不正当手段破坏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以致收养关系恶化,无法继续维持的。在此情况下,养父母因有重大理由诉请解除收养关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