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女士和翟先生离婚后,按照双方离婚协议的约定,翟先生每月支付两万元的抚养费,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天。之后,翟先生听他人说孩子的抚养费根本就不需要付那么高,每月只要几百到千把块就够了。于是他就用公司破产、生活困难等理由,拒绝支付高额的抚养费。
这种做法让党女士非常郁闷,她的小孩请了两名家教,一名是教钢琴的,两周一次,每次两千元,一个月就是四千;另外一名是外教,教英语的,每次一小时,费用一千五,一周一次,每月费用是六千元。就补课费每月就要一万元。而且孩子在私立小学上课,每月学费五千,各种费用加起来,不算吃用开销,孩子的各种开支就高达一万五千元。律师
听了党女士的说法,沈洁律师认为孩子的抚养费是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的,现在夫妻两人才离婚半年,男方经济上没有太大的变化,男方本来是开公司做建材生意的,每月收入几十万到上百万,个人和公司名下的房产多达十几套,有住房、办公景、商铺,还有一处厂房。资产总额高达数亿元,在离婚时党女士仅分得了一套别墅,一套市区百平米的住房,一辆奔驰轿车,五百万元现金,其他财产党女士都做了放弃。
虽然说党女士孩子的开销都并不是必须的,高额的补课费和就读私立学校的费用都不属于必要的生活开支,如果夫妻两人在法院诉讼离婚时,无法对子女抚养费达成一致的,那么法院就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收入,孩子的实际开支判决抚养费。党女士前夫收入比较高,孩子平时的就读等费用较高,按这种标准孩子的抚养费也不会是一两千元,根据沈洁律师的估计,可能会判到三四千元。
但即便是诉讼离婚,当事人愿意多付抚养费的,法官也不会予以阻止,即便其他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对抚养费达成一致的,法院判决书中也会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数额为准。翟先生的无业证明、转让股权给自己父母的证明、取款凭证都不能直接证明或间接证明他没有存款,更何况他名下还有那么多的房产,所以要求减少抚养费的说法并不成立。如果翟先生再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沈律师建议党女士(孩子)可以作为原告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