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女士和吕先生本来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但后来随着吕先生辞职,自己做起了生意,收入也不菲起来。吕先生忙于和客户的应酬,后来又与一名女客户关系暧昧,终于妻子彭女士不能容忍了,要求离婚。两人对离婚都没有异议,家中的房产归彭女士所有,车辆和公司归男方吕先生所有。
但两人对孩子的抚养权却发生了争议,吕先生认为既然彭女士生育的是一对双胞胎,双方离婚,那么就一人一个,互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彭女士却不同意,她认为孩子从小由自己的母亲帮忙带,彭女士下班后也经常照顾孩子。但吕先生的父母却因为吕先生的哥哥家中还有小孩,在哥哥家帮忙带孩子。而且吕先生因需要和客户应酬,也没有固定的时间照顾孩子。
类似彭女士的还有不少,以前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离婚时夫妻双方争夺抚养权的也是屡见不鲜,但现在已经放开了生育,虽然生育二胎的人不多,但还是有的。一般来说,就夫妻感情不睦,发生诉讼离婚的,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平均分配给夫妻两人。但如果一方对孩子漠不关心,孩子经常和另一方共同生活,由另一方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那么孩子就不一定是均分给夫妻两人。律师
就彭女士的案子来说,她的两个孩子长期由外公、外婆照顾,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两名孩子都应当有母亲来抚养。由于吕先生忙于做生意,有时候还要出差,即便晚上回家,也是深夜一两点,而回来后的他满身酒气,此时此刻,孩子们都已经睡着了,时间长了,小孩和父亲显得非常陌生。
双胞胎和外婆、外公的感情深厚,如果贸然改变他们的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就经济收入而言,女方在一家外企工作,每月也有稳定的收益,外婆和外公身体健康,能够帮忙抚养孩子。所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双胞胎应当由彭女士一人抚养,其丈夫给付两名孩子的抚养费。
当然现在国家生育政策放开,有些家庭育有两名子女,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归属于谁,是根据子女的身心甲亢和保障子女的合法请按一为原则,在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知否愿意抚养子女的医院,子女长期稳定的生活环境进行判断。对于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还需要了解子女的个人意见,才能确定由谁来抚养更为合适。生育两名子女,不代表在离婚时候,父母双方各抚养一个。如果两名子女由一方抚养更加有利身心健康的,两名子女的抚养权都可以归一方所有。当然抚养权归哪一方,并不代表不抚养子女的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