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律师您好,我和丈夫正在办理离婚,对方也同意离婚,要求子女抚养权,每周让我探望一次。从内心而言,我很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但对方声称如果我也要抚养权的,他就不同意离婚。所以我希望知道如果协议离婚之时抚养权归对方所有,之后我可以申请变更吗?之前我咨询过多名人士,都答复我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子女抚养权在离婚时候约定归一方所有,但是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也在发生变更,如果这些变化的情形足以影响到未成年人利益的,不和子女生活的父母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的,可以诉讼至法院解决。
不过,为了考虑到子女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抚养权虽可以发生变更,但限制在几种情况下,可谓“条件严苛”,以下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
1、直接抚养子女的共同生活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发生严重疾患,比如身患不能治愈的癌症,恶性传染病,或因发生意外导致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另外一方如果具备抚养能力的,可以予以变更。律师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遗弃子女,不尽到抚养义务,影响到子女生活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比如对子女经常性打骂,不给饭吃衣穿,采用冻饿、打骂等方式虐待子女,遗弃子女,把子女租赁给乞讨者从事乞讨,把子女送去当童工等等,这些方式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犯罪或者违法,被处以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等,无法亲自抚养子女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4、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工作等原因,长期不亲自抚养子女。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长期出国工作学习,或者在外地长期工作生活,不和子女共同生活,或者因工作非常繁忙,长期不亲自照料子女,委托给幼托机构、学校或者他人照顾,对建立父母子女亲情产生影响的。
5、年满10周岁的子女,要求和另外一方共同生活,如果另外一方有抚养能力,也愿意抚养的,虽然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有一定的辨识能力和认知能力,可以选择和哪方父母共同生活。律师
6、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严重侵害另外一方的探望权,另外一方符合抚养子女的条件的,也可以变更抚养权。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长期妨碍对方探望子女,因为探望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完整的父爱母爱对子女成长最为有利。这种情况下要求变更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那方也必须有抚养子女的能力,比如有稳定收入,有住房,能够满足未成年人成长的需要。
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虽可以变更,但为了子女生活环境的稳定,一般不轻易变更。如果您在离婚时候为了快速协议离婚,放弃了子女抚养权,将来要再争取抚养权,是有相当难度的。而诉讼离婚也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不如在离婚之时就争取子女抚养权,其难度比离婚后提出抚养权变更要小得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