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孩子上国际学校,巨大开支是否要承担

张女和罗男协议离婚,双方对孩子的抚养费并没有明确的约定,约定为孩子所有花销的一半由男方负担,一半由女方负担。后来孩子东东念了小学,张女给他报名读了一所国际学校,每月学费非常昂贵,约为一万两千元,除了学费还有一些孩子的看病,吃饭、穿衣,接送等费用,每月支出为四千元,合计每月需要一万六千元,罗男需支付八千元抚养费。而罗南现在已经二婚,还生育了一个孩子,每月收入不过六千多元。张女抚养孩子的账单让罗男大呼吃不消。律师

忐忑不安的罗男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自己的烦恼事,他认为这是前妻故意在报复自己,他希望律师能帮他找到一些有利的证据,否则孩子的开支会让他直接破产。他表示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自己是可以承担的,而且他认为一个孩子一个月3000的开支也是比较正常的。罗男认为不是自己不抚养孩子,而是孩子的花销太大,无力承担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如此之高的孩子抚养费,罗男可以不用负担,如果张女去法院起诉,法官也不会支持她如此之高的孩子抚养费。由于双方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抚养,如果罗男每月支付1500元,还远远不够孩子上学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孩子东东现在就读国际学校,这种教育并非是每个孩子所必须的,每月一万多元的学费也不是必须要支出的,相比之下,公办小学每月的费用为零,东东完全可以就读公办小学。律师

子女生活水平及受教育的条件,应以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并符合双方的现有经济条件为限。东东就读于国际学校,致使其学习和生活费用大幅度增加,超过了罗男的负担能力,即便上法院也不会按照东东在国际学校的实际开销判决,而是根据普通孩子正常上学的支出来判定。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