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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纠纷能否作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李先生有醉酒、酗酒的坏习惯,他有一次喝醉酒后将女方打伤,妻子和他协议离婚,在探望孩子过程中,他又喝醉酒将孩子的外公打伤,孩子被吓哭。从此之后女方就不允许他去探望小孩,女方称除非李先生戒酒,他们才会考虑让李先生探望孩子。律师

李先生立志戒酒,最近他已经有两个月不碰酒精了,他希望探望孩子,但女方对他的说法表示怀疑,要求再观察半年。他问律师如果对方不让自己探望孩子的,能否不支付抚养费。

沈洁律师认为《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现在李先生为了孩子戒酒,也是走出了可观的第一步,女方应当对他的行为予以肯定,李先生之前虽然有很多的不妥当行为,比如打伤孩子的外公,打伤女方等,但他现在真心改过,女方不能因此剥夺他探望孩子的权利。

对于李先生的困境,我们认为他可以提起探望权纠纷的诉讼,要求女方给与自己探望的权利。但抚养费的支付和探望权是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不能因女方不给探望孩子,男方就拒绝支付抚养费。我们建议抚养费还是应当按期支付,至于探望权能协商的就协商,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李先生不能将探望权纠纷作为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理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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