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那段难以言表的过去,作为非婚生子女,他们从出生开始就和别人不同,父母的不认可,社会的不赞同,让他们生活在阴影之中。我国《婚姻法》中明确,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但目前的现状是非婚生子女仍处于灰色地带,抚养、继承等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律师
小江是一名二十岁的小青年,稚气的脸上有一双和年龄不符合的成熟眼睛,他刚刚从母亲处获悉,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有妇之夫,当年和母亲之间有了暧昧的感情,他就是那段暧昧感情的见证,如今的小江已经过了抚养费索要的年纪,他来到上海只为了“要一个说法”,而不是要一份财产,然后生父确不肯认他。他感觉非常疑惑,也不知道怎么办,来到律师事务所向律师请教如何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当年小江亲生父母分手,其生父给了十万元作为他的抚养费,当时十万元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他的生母用五万元和三万元在江苏老家为小江买了两套房,这算是生父唯一留给小江的财产。律师
非婚生子女权益问题主要集中在抚养、入户、继承三个方面。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而言,往往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达到认可,如动用亲子鉴定手段,但并非每个当事人都愿意接受亲子鉴定。从法律角度而言,如果有一定的初步证据,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可以推断亲子关系成立,这已经比以前有了大大的改进,前几年如果当事人拒绝鉴定,谁都不能强迫。如果没有亲子鉴定作为依据,对于孩子申报户口、接受抚养乃至日后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等方面都构成影响。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从法律层面而言权利是一样的。当然也需要初步的证据,如果毫无证据的,法院是不会强迫当事人去做亲子鉴定的,对于有一些私生子而言,是很难拿出证据,比如小江,他的母亲能提供的,只是他生父当年和母亲的一张合影。因事隔多年,很多证据已经湮灭,知情人也无法联系,小江要认父,难度真的很大。律师
同时小江又是幸运的,她的母亲在当地花了八千元雇佣了一个“丈夫”,为小江的户口落实铺平了道路,至少在目前他是有“爸爸”的人,虽然这个爸爸他并不认识。如今的小江已经大学毕业,他对于自己身份的认同非常渴望,甚至他觉得自己不需要获得生父的任何财产或者帮助,只要生父称他一声孩子,他就满足了。
而让小江失望的是,他的父亲知悉他后,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变更到了儿子名下,意思是不愿意将来作为遗产留给小江,生父的这种做法让小江心灰意冷,他认父亲图谋的并非是父亲的遗产或者其他什么利益,只是一种认同感,但可惜的是其父亲不理解,对自己的接纳才是小江最大的愿望。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