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曾经有情人关系,女方系已经结婚,生下一孩子。后双方因琐事分手,女方离婚后找到男方要求承担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费用,经过他人调解,男方同意给付孩子读初中、高中的生活、学习费用10万元,并于出具一张欠抚养费×万元的欠条交由女方保管,注明此款于孩子读初中和高中时付清。律师
在亲子关系确认案件审理过程中,女方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孩子与男方是否具有血缘父子关系进行鉴定。由于男方拒绝配合而无法作鉴定,法院不同意原告的鉴定申请。
男方拒绝配合作亲子鉴定,在民事诉讼中通常不能采取强制鉴定的方法取得证据,能否推断孩子与男方具有血缘父子关系?
一、婚姻类法律关于亲子鉴定的有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法(研)复〔1987〕20号《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律师
二、男方能否拒绝做亲子鉴定,如果拒绝是否能够确认有亲子关系
亲子鉴定需要采集当事人的血液样本,涉及当事人的基本人身健康权利,因原、男方双方未能达成共识,男方拒绝配合作亲子鉴定,且孩子未满十周岁,在民事诉讼中通常不能采取强制鉴定的方法取得证据。不过如果有必要的证据可以证明,男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三、男方的抚养费欠条能否构成对亲子关系的自认?律师
男女双方均认可两人之间发生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两人产生纠纷后,经过女方的调解、说和工作,男方同意在孩子读初中和高中时给付上学及生活费用×万元,并出具了欠条交由女方保管,从一般人的理解上看男方已承认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如果双方均是未婚,可以认为有初步证据可以证明亲子关系存在,男方如果拒绝做亲子鉴定,可以推定亲子关系成立,但本案有所不同,女方系已婚,孩子也有可能是前夫所生。
四、女方前夫未推翻亲子关系,凭欠条确认亲子关系证据不足
如果光凭一纸抚养费欠条是不能确认亲子关系的,这不仅是孩子和男女二人的事情,还涉及到女方前夫的利益和亲子关系。女方的前夫并未否认孩子是自己亲生,女方生育时是已婚状态,也有可能系婚内的正常生育孕期生产,公安机关登记的户口薄显示孩子是女方和前夫所生。律师
由于亲子鉴定只是确认亲子关系的重要证据,男方不配合亲子鉴定,就无法排除女方前夫是孩子生父的可能性,在女方前夫没有否认孩子是亲生的之前,或者女方没有举证更有利的证据之前,比如举证前夫无生育能力,法院不能支持女方要求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