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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子女,登记后仍为婚生子

在上海男女结婚的年龄是越来越晚,但上海有不少来沪打工的人员,其中有少部分人的结婚年龄非常早。小红是来上海打工的一名来沪人员,在老家时她和一名男青年小董办理了结婚仪式。来上海不久小红就怀孕了,在开心之余,双方想到了小红和小董还没有领取结婚证。此时小红已满二十周岁,但小董还不满二十二周岁,无法领取结婚证。律师

两人看着小红的肚子越来越大,很担心孩子出生了,男方还不满二十二周岁,无法领取结婚证怎么办,两人想办一张假的身份证,去领取结婚证,但又怕无法蒙混过关。在朋友的推荐下,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沈洁律师。律师

结婚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只有到了法定年龄,才能办理结婚,发生婚姻的法律效力。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法律效力的婚姻。约定俗称的结婚仪式,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没有到法定混林的结婚在婚姻法上认为婚姻书无效的。但这个法定事由是相对原因,不是决定原因,在婚姻关系成立时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不具有这事由的,婚姻就从无效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律师

双方现在没有满法定结婚年龄,可以等到双方符合结婚年龄时,补办结婚登记,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如果补办了结婚登记,生育的子女也作为婚生子女对待。当然如果结婚时不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如果随着时间推移,无效婚姻的情形已经消失,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就不能在主张宣告无效。婚姻法的缪的是保护婚姻的稳定性,此时无效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在结婚登记时虽然存在无效的情形,但随着时间推移,原来的无效情形消失的,认定婚姻关系有效。所以小董和小红两人,可以等到法定婚龄满后,去办理结婚登记。这样他们生育的孩子仍可以视为婚生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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