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母亲代幼女放弃拆迁利益属无效

二十多年前,还是襁褓中小婴儿的徐小姐父母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离婚后,父亲让妻子将户口迁出去。此时徐小姐的外祖父母都已经过世,只有一套承租的老公房由祖父的侄儿承租。为了能顺利迁移户口,她的母亲就写下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同意户口留该房屋内,是顾念亲情,如果将来承租公房发生动迁的,货币分房或者其他的利益都和徐小姐母女无关。考虑到徐小姐当时还是小婴儿,就由母亲在女儿的签名处代劳了。

谁知这房屋看似要拆迁,却迟迟没有拆,就这么一等就是将近二十多年,不久前房屋终于被拆迁了,将会分得了六百多万的拆迁款,但徐小姐却拿不到一分钱,原来因二十年多前母亲签下的一纸协议,承诺放弃动迁权益,这让徐小姐觉得非常郁闷,原来她丈夫家也快要动迁了,如果她在亲戚家办理过拆迁,在丈夫家的拆迁中就可能无法获得拆迁安置。这让她非常郁闷,为了挽回自己的利益,她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了沈洁律师。律师

沈律师认为,当时她的父母离婚,还是襁褓中小婴儿的徐小姐归母亲抚养,为了能够落户,母亲代女儿向亲戚作出了不要拆迁利益的承诺。而正是这一纸承诺,如今却让徐小姐倍感煎熬。这份由其母亲和亲戚签订的协议书虽然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内容涉及放弃未成年人徐小姐的重大利益,涉及徐小姐的内容是无效的。母亲的签字仅仅代表其个人的意思,涉及未成年的利益,并且放弃未成年的利益的母亲没有权利代劳。

签订协议书时,徐小姐还是个小婴儿,涉及未成年人重大利益的时候,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就是她的父母,应当共同作出决定。但协议签订时,母亲并没有征求她父母的意思,签订协议书的过程并没有她父亲参与,她父亲并不知情,也不知道母亲代表徐小姐签订了房屋产权的协议。另外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即便在夫妻离婚后,她的父亲也是知道母亲代为放弃权益的,但这种处理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解决办法,那就是在拆迁之前,徐小姐赶紧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丈夫的房屋内,这样拆迁时,她的份额将不被计算在内,亲戚获得的拆迁款会相应减少,但不影响她在丈夫家中拆迁时获得的利益。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