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贫富的两级别分化,个人权利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夫妻采取收入各自支配,共同支出AA制的新生活方式,传统的观念认为夫妻间的借款是不需要归还的,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律师
一、婚前借款,婚后当还
借款借给他人的借款属于一方的婚前债权,是婚前财产中的一种,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和婚约关系缔结的夫妻关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婚前借款给“未婚夫/”或者“女/男朋友”,因为婚姻的缔结使得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夫妻,但是双方身份的变化并不当然导致婚前借款的失效。在夫妻内部,双方并不因为结婚而丧失对婚前财产的支配权,也不因为结婚使得财产合二为一,即不能发生债法上所称的“混同”。不过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前债务达成明确的免除债务的协议。律师
二、婚后借款,应还不应还?
一般来说,婚后夫妻双方无约定的,夫妻的收入归夫妻共有,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支配共有财产。一方用婚前财产借款给另一方,借款方归还时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归还或者个人婚前财产归还,这样等于是左口袋钱流入右口袋。如果夫妻财产书面约定婚后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夫妻间的借款由借款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夫妻间借贷完全符合一般借贷的法律特征,唯一不同的是它发生在有财产约定的夫妻间,对于借贷关系而言并不是特殊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完全可以它完全独立于婚姻关系而存在,夫妻间借贷关系与婚姻关系并没有必然的关联性。如果一方不还的,夫妻一方完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用其个人财产进行归还,至于是否影响夫妻感情那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律师
最新规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