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苗是一位漂亮的年轻妇女,经丈夫好几个月的热情追求,苗苗终于同意结婚。虽然丈夫不是上海人,但苗苗从来没有歧视他的想法。可没想到的是苗苗不久就发现丈夫原来是个二婚人士,他和前妻还育有一名男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两人就协议离婚了。苗苗本来想多打听一下,但其丈夫非常粗暴地打了她一个耳光,不许她多问。律师
从此苗苗陷入了一场噩梦,丈夫经常性殴打苗苗,家庭暴力几乎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被挨打的原因几乎都是一些鸡毛蒜皮,但每次挨打后,丈夫都会很真诚地道歉,写给苗苗的道歉信都有十多封,时间长了,苗苗发现两个人在很多问题的看法上都存在重大分期,夫妻感情出现了很大的裂痕。因屡屡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结婚一年的苗苗不堪忍受暴力决定离婚。
在朋友的陪伴下,苗苗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沈洁律师接待了她的法律咨询。苗苗称丈夫的认错态度非常好,殴打自己每次都是轻微伤,如果报警,也够不上刑事责任,但她已经不相信对方的话了,对方不停殴打自己,又反复讨饶,罪魁祸首就是自己太过于软弱,为了让自己脱离苦海,她决定起诉离婚。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在离婚诉讼中,受害方可以要求实施家庭暴力方给与损害赔偿。这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是有规定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苗苗丈夫对苗苗的家庭暴力造成了他身心严重的伤害,不过婚姻法对赔偿的数额没有规定,在实务中赔偿数额也比较小,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
后来女友陪同,苗苗和其丈夫谈成了离婚条件,对方赔偿苗苗五万元精神损失费,同意和苗苗办理离婚。后来苗苗也联系到了丈夫的前妻,对方称他有家庭暴力,殴打自己,故而离婚。不过丈夫的前妻可不是省油的灯,对方在丈夫殴打她两次后就和他分手,而苗苗软弱的性格脾气,正好成了对方发泄的目标。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