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先生和白女士是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是在酒吧中自行认识,后来在一起攀岩、旅游、探险、骑车上有共同的爱好,很快成了男女朋友。之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好景不长,白女士对这些爱好是兼职的,并不影响她的工作。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年假中进行,但她的丈夫宿先生却把爱好当成了工作,拍照片、发朋友圈成了他的主页。
时间一长,白女士难免有怨言。特别是两人结婚快一年了,白女士的父母催促,她想生个孩子。经和丈夫协商,没想到宿先生非常不耐烦,而且对生儿育女很反感,这让白女士无法接受。想到自己的丈夫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也不确定。平时家中的日常开支都是女方提供,甚至有时候她还要帮丈夫还信用卡的债务,这让她萌生了离婚的想法。
没想到她和丈夫表达了协议离婚的想法,对方就怒不可遏,称白女士有外遇,并大打出手,将白女士的眼眶打青,导致视力模糊,胸部、面部受伤。白女士大哭一场,但并没有报警,也没有验伤。后来岳父母上门问责,宿先生也下跪道歉,并保证下次再也不会殴打妻子,还保证会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好好工作。至于孩子,以后有机会也是会要的。
看着自己的丈夫赔礼道歉态度非常诚恳,白女士心软了,本来白女士已经向沈洁律师进行了法律咨询,沈律师直接建议她立即起诉离婚,不要和对方达成和解。但白女士没有听取沈律师的意见,而是选择了谅解自己的丈夫。事发两个月内,双方相敬如宾,宿先生也开始找工作。但有一天晚上,宿先生的朋友邀请他一起去四川采风,他就答应了。白女士听闻后,非常不高兴,当朋友再打来电话后,她就没声好其地说自己丈夫没钱到四川去。律师
就这么点事情,宿先生知晓后怒不可遏,一拳将白女士打倒在地,白女士右臂手骨骨折,之后还对着白女士的独自连踩了几脚,导致淤青和红肿。这次的殴打,白女士想起沈律师说过的必须报警,她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到场后,将手臂肿得很大的白女士送去了附近医院,还开具了验伤单,验伤结果为轻伤。而他的丈夫因实施家庭暴力被公安机关作出拘留五天的行政处罚。
红肿稍微消退一点后,仍旧骨折的白女士立即找到沈律师,要求律师起诉离婚。起诉后,在开庭中,对方对自己两次殴打妻子的事实都予以承认,并且诚恳地赔礼道歉,但白女士表示不谅解。另外丈夫还提出自己有三万元的信用卡债务,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的,要妻子一同负担。沈律师表示这些债务都是宿先生购买旅游的机票、宾馆住宿费、火车票、门票的开支,并不是家庭生活的必须开支,妻子不同意负担,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法院综合夫妻纠纷的发生、过错程度和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丈夫宿先生应当承担责任,考虑到家庭暴力的次数和严重程度,法官称会考虑判决离婚,并且要考虑给与精神损害赔偿。经一番考虑宿先生表示如果妻子可以放弃精神损害赔偿,他同意离婚,且不要妻子承担债务。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承担,但宿先生表示自己没有经济收入。经过和沈律师的协商,白女士同意了,两人调解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给无过错方的伤害,在肉体上的损害有重伤、轻伤、轻微伤之分;在精神上的损害有精神痛苦、精神失常、精神错乱之分。在确定损害赔偿额就根据无过错方伤害结果与程度,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来确定无过错方所应取得的赔偿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