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婚姻法中规定了配偶一方有家庭暴力的,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界定离婚的理由之一,同时在离婚时候,无过错的配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就是大陆关于家庭暴力的全部规定。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我国的婚姻法关于家庭暴力一章节过于简单,相对而言香港有专门的《家庭暴力条例》,系一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问题而设的民事法规,其立法更多详细和先进,从民事立法中看出了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律师
《家庭暴力条例》并无对家庭暴力作出定义,有关家庭暴力的行为,该条例包括的范畴很广泛:
首先是传统意义上的暴力行为,大陆婚姻实务中的家庭暴力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主要指这一块,香港暴力条例规定暴力可以是各种类型的身体虐待,包括袭击到殴打。
其次是骚扰:有关配偶虐待的判例认为骚扰包括:不断打电话给配偶;打电话到对方的工作地点,及到配偶工作地点张贴侮辱性海报;写侮辱性的信件给配偶;向配偶呼喝及尖叫,用粗言秽语辱骂对方等。律师
这种范畴很广泛,大陆不把这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实际上这是不使用武力的暴力行为,比如上海婚姻律师沈洁代理的一起案件中,配偶一方以半夜浇冷水、剪刀剪破配偶所有衣服、不停和配偶吵架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可惜的是大陆法律没有将这些行为列入婚姻法规定的家庭暴力范畴,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香港民事立法更看出了社会的先进性和文明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