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民法采用的是夫妻分别财产制,夫妻对婚前财产和婚后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财产规定为个人财产。对归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律师
韩国法律所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
2、婚后夫妻一方继承或者受赠与获得的财产;
3、从个人财产中婚后获得的收益;
4、一方个人使用的物品;
5、一方在婚后以自己名义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
韩国关于夫妻共有财产,有两条比较特殊的规定:
1、如果以一方的财产或者收入购买的夫妻生活用品,用于共同生活的,比如家具、电器,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归属不明的财产和收入,推定为夫妻共同共有,如果要主张个人所有的,由主张归个人所有的一方提出证据。
婚后夫妻需要共同负担的费用,双方可以进行协议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共同的生活必须费用有:律师
有关子女生育、生活和教育的费用、家庭吃喝住行的费用、家庭医疗和文化支出、家庭共同负担的税收。
在韩国一方有收入或者资产,另外一方没有生活来源的,由配偶承担扶养一方的费用,离婚的时候也要支付对方扶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