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导读: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由于没有约定房产的具体信息,一方以不知情另外一套房屋的存在为由,要求按隐匿财产重新分割。律师
张某夫妻在离婚时约定“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均归男方所有,在女方名下的车辆均归女方所有。”协议离婚后张某前妻提起了诉讼,认为张某隐瞒了一套房产,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均归男方所有指的是双方离婚前居住的房屋,现发现张某在婚后还购买了一套办公房,故而要求分割。张某认为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写了“均”字,表明不止一套房屋,故而离婚时张妻放弃了所有的房产。他认为前妻离婚时对财产作出了的放弃,是鉴于他不要求前妻支付子女抚养费,以及前妻“外面有人,急于结婚”作出的让步,故而认为自己没有在离婚时隐瞒财产。律师
所谓的隐瞒财产是为了在离婚时多分财产等非法目的,采取隐瞒、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采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获得多分财产的目的。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少见,有夫妻一方生气或者发怒下打砸汽车、家电、家具的情况,这种目的主要是泄愤,也有报复等极端目的。
不动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隐匿其财产也是常见的,比如一方在婚后购买了房产,没有告诉配偶房产的信息,包括购置房屋的地点、价款,有的即便告诉了配偶购买了房产,但没有告知房产的地址等准确信息,导致离婚时,不知情的一方遗漏要求分割财产。另外一种手段是转移,对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地产,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给他人或者赠与给他人,甚至出现了抵押给他人这种更“高明”的手法。对于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采取雇佣他人冒名顶替出售房产等方式转移财产。律师
关于一方在外将房屋买在情人名下,或者将房产登记在自己一方的近亲属名下,比如父母、兄弟姐妹名下,这种情况不属于隐匿房产,而是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的是购房的款项,并非房产本身,这点需要注意。如果要求分割支付的购房款,不能主张房屋因市场涨价带来的增值,但是可以要求主张从离婚之日起的合理利息。律师
具体到本案,双方约定房产均归男方所有,是否隐匿房产就要看女方是否知情,该套住房系夫妻两人没有离婚时共同居住,虽然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但可以推测女方知情。办公房一套系婚后购买,登记在男方及其母亲名下,出租给他人,每月收取6500元租金,从租金打入女方银行卡,女方还持卡消费这一点看,可以推定女方知情。故而离婚后以隐匿为理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恐怕证据不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