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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限购办在婆婆名下,公公能否主张产权

前几年上海出台了居民购房的政策,普通家庭如果名下已经有两套房的,不得在购入第三套产权房。吴女士和丈夫在结婚后买了一套住所(吴女士一人名下),生育子女后又买了一套30多平方的学区房(吴女士一人名下)。律师

后来他们看中一套新建商品房,有意买下,但碍于限购,只能作罢,后来两人又协商假离婚,让丈夫购买。此时,丈夫的母亲,吴女士的婆婆刘老太称,儿子儿媳何必要离婚呢,自己名下只有一套房产,还可以购买一套,后来吴女士夫妻倾尽所有积蓄,花了220万元购买了一套位于上海郊区的新建商品房,产权就办在了婆婆名下。

购房后几年,大家都相安无事,虽然吴女士认为婆婆刘老太应该出一份说明,申明这套房子是儿子和儿媳的,但丈夫却认为,母亲只有自己这一个儿子,还能黑了自己的房产不成?最近吴女士的丈夫到四川出差,路上突发疾病死亡,这场意外让吴女士几乎要昏厥。吴女士的孩子已经高中毕业,丈夫去世后,她出售了那套30多平方的学区房,获得了197万元。几个月后她和婆婆刘老太协商,将那套郊区的商品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律师

婆婆和吴女士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到儿媳吴女士的名下。后来双方因一些家庭矛盾发生了口角,没有了丈夫从中协调,双方的关系变得很僵硬。一两个月后吴女士突然收到一封律师信,原来是公公发来的,上面说妻子瞒着自己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卖给了吴女士,而吴女士没有支付一分钱的房款,现在公公知情后,要求吴女士支付230万元的购房款(房价微涨),或者返还房屋产权。律师

接到信件的吴女士一下子傻了眼,明明是自己的房产,如何成了公婆的夫妻共同财产了呢?她急匆匆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沈洁律师,沈律师认为吴女士手中持有当时买房时的定金合同、汇款记录,购房发票、聊天短信等文件,虽然没有书面的协议,但可以认定她和死亡的丈夫是房屋的产权人。涉案房屋本来就是她和丈夫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婆婆名下只是借名,虽然没有书面的约定,但所有房屋款项都是她和丈夫名下汇出的。何况她手中还有大量和婆婆之间的聊天短信息,都可以证明房屋产权是他们夫妻共同的,并非是公婆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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