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女和赵男前两年都在为离婚发生争议,两人经过了两次诉讼,历时将近两年,法院终于判决两人离婚,取得了离婚证的马女士可高兴不起来,自己家位于浦东新区,这几年里面,原来居住的房屋已经进行了拆迁。拆迁安置人口为无人,安置面积有260平方,自己也是被安置人,有权获得安置房和补偿款,但因为离婚,马女士对拆迁的情况却一无所知,离婚后的丈夫和公婆也拒绝将拆迁利益支付给马女士。离婚后,马女士没有拿到一分钱,她求助沈洁律师,希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
根据律师查询,作为被安置人,根据拆迁补偿协议和安置方案,马女士应当享有5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和相应的安置补偿款。沈律师而那位这些权益不因离婚而灭失。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因拆迁所获得的补偿收益中属于夫妻的份额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予以分割。律师
由于离婚诉讼程序中只允许夫妻双方作为当事人参加,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涉及到案外人时,案外人无法参与到诉讼过程中去,为了保护案外人的利益,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仅处理夫妻所有的财产,涉及案外第三人的,当事人需要另行提起诉讼,对财产进行分割,这些权利不因为离婚而消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