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在老家时经邻村的亲戚介绍和陶女缔结了订婚,双方宴请了一些长辈和熟人,双方确定确定了订婚关系,后来双方也没怎么来往和交往。一年前梁某和表哥来到上海做生意,在上海一年他认识了店里的女工唐某,两人和合得来,不久便在一起同居了,今年年底到了谈婚论嫁的感情阶段,梁某想把唐女待会老家介绍给父母认识,但想到自己已经订婚,不知道怎么办才合适。律师
订婚时梁某家也没有送很多东西给陶女,只是拿了一万元作为聘礼,梁某觉得是自己悔婚对不起陶女,也不要求陶女返还,梁某找来了当时介绍的介绍人和陶女反应,但介绍人得到的反馈是陶女不同意解除婚约。梁某就从老家回到了上海,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春节回家能和陶女解除婚约。
沈洁律师答复如果梁某和陶女之间没有订婚的财产需要返还的,那么就不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双方之间的婚约问题。婚约不是婚姻,婚约的解除不需要办理任何的手续,通知对方就算尽到了义务,就算是不通知也是可以的。所以梁某现在可以和任何人结婚,婚约不同婚姻,不需要进行离婚诉讼才能办理。律师
婚约engagement,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为结婚所作的事先约定。成立婚约的行为称订婚或定婚。婚约成立后,男女双方即为人们俗称的未婚夫妻。故而婚约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婚约(即订婚)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续和条件,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法律既不提倡订立婚约,也不禁止人们自行订立婚约。但是订立婚约必须是当事人本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干涉。双方都愿意解除婚约的,可以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的,只要通知对方即可解除,不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也就是说当事人自行订立的婚约,双方均要求解除婚约时,可以协议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时,可以单方解除。律师
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是否结婚,完全以结婚登记时的意思表示为依据,现在梁某不想和未婚妻陶女结婚,虽然订婚出于双方自愿,但主要是梁父和梁某的意思,梁某无需受其约束。订婚一年前,女方还没有满法定婚龄,但也无碍,而结婚是要达到法定婚龄的。
辛亏梁某和陶女之间没有打的财物纠纷,如果解除婚约一起的财物纠纷,普通赠与一般不返还,价值较高的酌情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基本上可以返还大部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