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先生是一家公司的经理,他之前出国留学,后来又奋斗事业,没有空谈及感情,蹉跎岁月没想到他已经年近不惑,看到同学朋友的孩子都上小学了,这时候他才开始着急了。人介绍他认识了比自己小15岁的女性佟小姐,两人相互后,虽然楚先生觉得女友很不懂事,但念在她比自己小十多岁,楚先生就表示了宽容。律师
今年的情人节,楚先生想约女友出来聚会,但对方表示没有空予以拒绝。后来楚先生在朋友圈看到女友和其他男性出去吃饭,晒了单。他非常气愤,责问女友为什么和他人相约,结果女友开玩笑说:“想约一个新的情人。”楚先生大怒,觉得无法再和女友相处,他决定分手,但双方交往仅半年,对方已经花销了不少他的金钱。楚先生算了一笔帐,主要包括两人就餐费用为2万多元,给女友买小礼物,玩具,生日礼物等用去2万多元,给女友开生日聚会用去7000多元。送给女友手机一部7000多元,女友要去外地游玩,旅游开支1万2千多。女友平时买衣服,买鞋子,买包也都是他买单,其中一个包花销1万三千多,衣服鞋子等共计7000多元,而且女友称经营新店,他还借款给对方12万元。楚先生想要把这些开支都要回来。律师
听了楚先生的咨询,沈洁律师认为除了借给女友的12万元开店费用,双方之间有借条,楚先生可以凭转账记录和借条向女方索要,其他的吃饭、游玩、小礼物费用均不能要回来。双方恋爱过程中,在彼此的交往中,都会投入一定的感情付出,也会付出一定的财力,一般也合乎情理,并不是彩礼,不能要求对方返还,也不能用金钱投入的多少衡量感情的深厚,比较得失。所以楚先生买礼物的费用和旅游的1.2万元,合计七八万元开支都无法要回来。律师
听了律师的咨询,楚先生非常失望,念念叨叨称要请讨债公司找女友总算账,沈律师听闻后认为基本上所有的讨债机构都属于非法组织,如果讨回来费用也未必会给楚先生,如果一单发生非法拘禁,故意打伤别人,警方肯定会找楚先生调查取证,到时候他会非常烦心。受楚先生委托我们找来了女友佟小姐,她表示情人节那天是一个女性朋友生日,那天和楚先生是开玩笑,她认为双方感情很好没有到分手的地步,如果楚先生一意要分手的,她也不勉强,她愿意归还一万三的女包和7000多元的手机,并且愿意支付旅游费用的一半6000元。至于新店费用,现在无力归还,可以分期归还给楚先生。本案虽然基本完美解决,沈律师认为男女交往中,不要投入大量的金钱,等感情深入后才适合赠送贵重礼物和外出旅游,以免遇到楚先生这种尴尬的局面。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