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权所是一种特殊的租赁权,不同于普通的房屋租赁权,它具有一些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比如说可以在房产市场上置换公房。由于具有这些特殊的法律特征,使得人们误认公房承租权是公民的财产,沈洁律师在为当事人做遗嘱见证时,发现不少当事人要求把公房承租权当作个人财产写入遗嘱。律师
根据继承法上的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承租权是一种租赁权,公民可以居住该房屋但是对房屋没有处分的权利,它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所以不能作为继承进行继承。如果将公房承租权作为个人财产在遗嘱中处分,实际上是在处分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沈洁律师认为这种处分行为是无效的,也会导致遗嘱中的关于公房这部分内容无效。
所以公房承租权不能作为遗产,不过沈洁律师建议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可以按照房屋所在地的政策,在承租人死亡后,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