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遗产长期没有分割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继承法》第八条诉讼时效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赵先生有兄弟姐妹两人,在老父亲死后,与老父亲同住的大哥,就霸占了父亲留下的一套三居室房屋,数年来都居住在里面。后来他的姐姐也患病去世,姐姐未婚未育。

之后,赵先生因儿子结婚,将一室一厅留给儿子作为婚房,老夫妻两人只能租房居住。由于退休工资并不高,妻子又经常患病,赵先生就觉得捉襟见肘,他想起了父亲的房屋。这套三居室的房屋目前市场价值约五百万元,如果能分得一般,那就是两百五十万,在贴些钱,都可以买一套一房一厅了。想到这里,他来到哥哥家和对方协商。

谁知道他的哥哥听了赵先生的说法,立即把脸一板,拒绝协商,还将他赶了出去。虽然双方曾经的关系还不错,但哥哥的做法让赵先生无法认同,他看到协商无望,就找到了沈洁律师。但赵先生有一点担心,那就是父亲已经去世十多年了,自己在十多年内没有提出继承房屋,是不是已经过期了?律师

关于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权利的制度。诉讼时效超过,权利人丧失实体胜诉权,该权利变成了自然权利。当然如果当事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经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虽然超过了时效,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接受,不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在时效经过履行后又要求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

分家析产是一种物权请求权,所有权是对世权,和债权的对人权不同,只要物权存在,就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物上请求权一直存在。即便过两年,哪怕是二十年,都可以提起分家析产。但是根据《继承法》第八条诉讼时效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但对于房产继承类纠纷,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房屋权利没有发生变动,仍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继承人之间没有发生权益被请饭的事实,属于析产问题,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后,房屋权利发生了变动,已经变更登记到他人名下,则发生继承人权益被侵犯的事实,使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大多数的案件来说,房产继承都没有诉讼时效。即便被继承人死亡超过二十年,房屋权属贵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但房屋已经动迁的,继承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动迁利益受侵害之日两年内主张动迁利益。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