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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送侄儿,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梅老太太生育有一名儿子,但在儿子年轻时候不慎出了交通事故死亡,后老头子死后,梅老太太觉得无人给自己养老送终,就和自己的侄儿约定,如果侄儿愿意为自己养老送终的,自己愿意把居住的住房和剩下的存款赠送给对方。但她又担心如果提前送给侄儿,怕对方不肯负担她的养老义务。律师

在邻居的陪同下,老太太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沈洁律师。沈律师认为老太太可以考虑遗赠扶养协议,协议可以约定,侄儿有义务赡养老太太,照顾她的起居生活,衣食住行病葬都由扶养人侄儿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遗赠人老太太去世后,名下的房产产权转移给侄儿,遗赠生效。扶养人不得虐待、遗弃遗赠人,如果扶养人遗弃、虐待或者对遗赠人不尽扶养义务的,遗赠人有权解除协议。律师

这样的协议可以满足老太太的需求,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可以让两名以上邻居作为证人签字作证,也可以由律师作为见证人进行见证,当然也可以由公证处作为公证人进行公证。律师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在遗赠人死亡后,扶养人享有按照协议接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的民事法律关系。扶养人应当履行对遗赠人的扶养义务,按照协议为遗赠人提供生活资料并照顾遗赠人的生活。遗赠人按照协议将遗产遗赠给扶养人,遗赠人生前有权占有、使用和收益财产,但不得将财产擅自处分,比如变卖、赠与、设定抵押等,以保障扶养人能够取得遗赠的财产。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和法定继承。律师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他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都无权人以变更或者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果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经的义务给与适当的补偿,如果是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与扶养人经济补偿。第二种是一方无正当理由履行义务导致协议解除。扶养人如果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不能享有受遗症的权利,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遗症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偿还扶养人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第二种情况,一般会通过法院程序予以解除。律师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扶养人主要义务是照顾好遗赠人的生活,妥善履行对遗赠人的扶养义务,使遗赠人安享晚年,这也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主要目的,如果扶养人没有尽到扶养义务,遗赠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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