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单身叔叔结婚,无需养老能否撤销对侄子的赠与

陈某从小患有轻微残疾,经历了一次短暂的婚姻后,再也没有结婚也没有生育子女。陈某和哥哥一家同住父母留下的宅基地房屋,陈某兄长和父亲出资把房屋进行了改建,陈某在父母去世后在村里砖瓦厂当门卫,吃住都在砖瓦厂,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到自己的住所。后遇城市改建,陈某所在的农村靠近城市,土地性质改为城镇用地,政府对此处进行了拆迁。陈某获得了货币补偿45万元,还可以以比市场价便宜每平方800元的价格购买40平方的房屋。律师

陈某的侄子和陈某商量,要求把优惠购房份额和45万元动迁支票给他,这样他就可以买到三房一厅的房屋,而自己呢作为陈家唯一的“血脉”负责给陈某养老送终。他承诺让陈某住养老院,每月给陈某1000元零用钱,并且负担陈某所有的生养死葬开支。传宗接代思想浓厚的陈某签下了委托书,同意侄儿领取动迁支票,并且同意将优惠购房的份额让予侄儿。由于动迁支票要购置安置房,一直存于开动迁组(拆迁人)未领取。

拆迁后,陈侄没有履行自己的承诺,安排陈某住养老院和给予零用钱,相反陈某一直居住在原生产队砖瓦厂废弃的仓库中。之后陈某认识了砖瓦厂的厨师安徽籍女子高某,高某和陈某同居,不久竟然怀孕了,陈某的想法发生了变化,他认为自己只有40多岁,不想住养老院,他和高某结婚,生下了儿子。陈某到拆迁公司领取了拆迁补偿安置,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律师

陈某侄儿闻讯大怒,上门殴打陈某和高某,高某向警方求助,陈侄被警方拘留五天。高某很担心陈某手中的那种承诺书,询问将来是否要履行承诺,将动迁利益让予陈侄。

本案件的案情比较曲折,不过法律适用却很清晰,即陈某和陈侄既不是单纯的赠与关系,也不是房地产买卖关系或者遗赠扶养协议,而是附条件的赠与。

一、陈某的赠与不是无偿赠与。

陈某把拆迁利益给侄儿并非没有前提条件,对于陈某来说,他身有残疾,原来在村里的砖瓦厂当门卫,吃住都在砖瓦厂,随着砖瓦厂和村里住所的拆迁,他失去了赖以安身立命的场所,也失去了经济来源。这种情况下,陈某不可能无条件把自己的全部财产全部无偿赠与给侄儿。从他给侄儿的承诺书中也可以看出,陈某把财产赠与给侄儿是附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扶养义务。律师

二、陈某和侄儿之间也不是遗赠扶养协议。

按法律的规定,陈某的侄儿对陈某是没有赡养义务,也没有扶养义务,如果陈侄和陈某签订“生养死葬”的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双方就要按协议履行,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陈某死后,陈侄才能拿到这帮遗产。不过在本案中陈某身未死,先要将所有财产赠与给侄儿,故而不是遗赠扶养协议。

三、陈某让出购买拆迁安置购房的份额也不是房地产买卖合同。

陈某除了同意赠与侄儿巨款外,还同意把自己的安置份额让与侄儿购房,这种让予并不是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倒更接近于合同权利的转让,陈某和开发商之间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用动迁支票支付对价,陈某同意把房地产的购买权让予给侄儿,从合同转让上看(姑且不考虑这种让予是否符合拆迁安置的有关规定)倒更接近于合同转让。律师

四、陈某还没有将赠与物交付给侄儿,赠与可以随时撤销。

由于陈某的侄儿并没有履行赠与附加的条件,既没有让陈某住养老院,也没有给陈某零用钱,作为赠与所附的条件,陈侄并没有履行。更重要的是陈某所答应的赠与并没有得到实际履行。标的物拆迁安置款属于动产的赠与,动产赠与以交付为准,现陈某领取支票后用于支付购房款,并没有给自己的侄儿。优惠购房的份额是一种权利,现在陈某已经买在自己名下,也不存在再无偿让予侄儿的可能了。由于陈某处分了赠与合同的标的,故而赠与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不过如果陈某的侄儿提供了双方约定的零用钱及养老院,陈某要进行赔偿,返还获得的利益。不过本案件中由于陈侄没有兑现承诺,故而无需赔偿。沈洁律师特别指出,即便陈侄履行了附加的条件,由于陈某获得的利益和陈侄获得的利益相差甚巨,故而本质上还是属于赠与合同,如果陈某没有将赠与物交付的,根据赠与合同的特点,赠与人随时可以反悔。律师

如果陈某已经把赠与的动产交付给了侄儿,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综上沈洁律师认为,陈某上门“讨债”毫无法律依据,殴打叔叔和婶婶更是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由于把他叔叔的鼻梁打成骨折,已经购成人体轻伤,不仅是违法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偏轻。

附小知识: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律师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