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一站通的网站上有关于遗嘱失效的详细解释,生前处分行会导致遗嘱的部分或者全部失效。那么立遗嘱人可否在生前处分自己的财产内,上海婚姻律师沈洁给您举以下两例,立遗嘱人就会明白所谓晚辈们不允许修改遗嘱的行为是否合法:律师
案例一:唐先生在两年前和邻居汪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约定由唐先生夫妻为汪某养老送终,所有遗产(主要是汪某的一间住宅)归唐某夫妻所有。协议签订后唐某夫妻尽心照料汪某,两年后唐妻突发脑溢血中风,照顾两人的义务落到了唐某一人身上,为此他出资给汪老先生聘请了保姆,自己也经常照料他。但汪某认为唐某已经没有能力照顾自己,随在中介挂牌出售自己的房产,想住到养老院去。为此唐先生非常郁闷,当时是汪老先生再三要求,村委会做工作自己才愿意接下这个义务,如今两年多过去了,自己在这件事情上的花费已经多达2万多元(含保姆费用),如果论上精力更无法计算。律师
案例二:美籍新加坡人石先生在中国大陆有多套房产,2007年他在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做了遗嘱见证,2009年他不看好中国房产市场,在年底抛售了大部分的豪宅,遗嘱上涉及的多数房产已经不存在。发生一些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订立后,由于立遗嘱人(去世后即被继承人)还在世,会继续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比如消费、消耗、损毁、损坏等。立遗嘱人生前对财产的处分行为致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对于立遗嘱人而言,他是无偿的把死亡后的财产给与他人,而继承人是纯粹的受益方,遗嘱继承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既然是单方的,就无需获得受益方的同意,立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的遗嘱。律师
所以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现实生活中那些晚辈不允许长辈修改自己遗嘱的行为,都是错误的,任何人不能阻拦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是可以随时修改的,不过上海婚姻律师沈洁提示修改公证遗嘱时,必须再次订立公证遗嘱方能修改。
案例一有点特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受遗赠人为此付出了精力和金钱,如果随意撤销,对受遗赠人是不公平的,所以立遗嘱人需要补偿受遗赠人的相应费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