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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表达有以下几种形式:律师

①公证遗嘱;

②自书遗嘱;

③代书遗嘱;

④录音遗嘱;

⑤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嘱。

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它的特点是:

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⒉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⒊撤销公证遗嘱必须再次订立公证遗嘱;

⒋立遗嘱人生前对财产的处分也可视为对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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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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