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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毁父母遗嘱不提供,丧失继承权

周某是家中唯一的独子,他还有三位姐姐,但对周某期以重望的父母晚年时却没有享受到周某的养老,倒是三位姐姐轮番照顾,出钱出力。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八年,周父临终前将一份手写的夫妻遗嘱交给了三个女儿,被大女儿放在了父母的保险箱中。律师

周父和周母去世两年后,周某从监狱中释放,回到父母生前居住的屋子,从保险柜中翻出了遗嘱,他看到遗嘱上父母将全部的财产留给了三个女儿,就连夜将遗嘱烧毁了。后来周某的大姐来找他商议遗产继承的事情,大姐提出,父母遗产的一半留给周某,其他由三个女儿均分。二姐仅同意留三分之一给周某,而小姐姐同意二姐的说法。此时周某告诉大家,遗嘱已经被他烧毁了。律师

周某无论在电话录音中还是短信中都承人了遗嘱被其损毁的事情,但不肯承认遗嘱没有给他分配遗产,周某的这些举动,其二姐都保留了相应的证据。

现在三位姐姐来咨询,周某已经把父母遗嘱给销毁了额,遗产继承该怎么办?

沈洁律师答复: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如果烧毁遗嘱就会丧失对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推定该主张成立。律师

持有被继承人的遗嘱但以烧毁为由拒不提供的,这种情况下,持有人就要承担遗嘱内容不利于自己的后果。采取烧毁而并非篡改的方式拒绝提供遗嘱,从遗嘱损毁行为可以推定遗嘱的内容是不利于持有人的,认定持有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不享有继承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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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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