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先生家动迁,在收拾父亲遗物的时候,他意外发现父亲留有一张遗嘱,署名日期是1996年,遗嘱上称所有财产留给小夏(夏先生的儿子)所有,并署明了一些银行帐号。在1997年春夏老先生突发脑溢血病故,他个人存款9万元,一套红木家具(价值约20万)已经被四个子女分割殆尽。夏先生在事隔10多年后发现了这张遗嘱,找到兄弟姐妹商议,要求重新分割遗产。律师
立遗嘱人的遗嘱生前没有公开,死亡后又没有被人发现的,遗产已经被法定继承人分割,如果之后遗嘱被发现的,该如何处理。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遗赠是体现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文书,为了尊重死者,必须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这里可以分几种情况处理:
情况一:遗产虽然被分割,但是还存在的。
遗产虽然被分割,但遗产还存在,比如房产尚没有出售、物品仍在等等,由取得这些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负责返还。
情况二:遗产已经被消耗了一部分或者全部。律师
有些遗产,特别是动产中的家具、电器、衣物容易被消耗,由原取得遗产的继承人进行补偿,上海婚姻律师沈洁提醒这里是补偿而不是赔偿。对于获得遗产的人而言,他并非是恶意隐瞒遗嘱,主观上没有过错,所以进行补偿,也就是意味着补偿的金额小于等于物品实际消耗的价值。
情况三:遗产被出售。
如果遗产已经被出售的,那么由取得遗产的继承人返还出售款项给遗嘱继承人。
当然如果遗嘱人的遗嘱超过二十年还没有被发现,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不在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当然取得财产的继承人自愿返还的除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