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是“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虽是不正当男女关系所生的子女,但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子女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律师
《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认定一般来说有两个标准,一是子女受胎时父母没有婚姻关系;二是子女出生时父母没有婚姻关系,才能将其认定为非婚生子女。如果在非婚生子女出生前或后,其父母已经结婚,应认其为婚生子女。
小呼出生在八十年代,当时他的父亲尚未和妻子离婚,他的母亲是来沪打工人员,生下小呼后交给他的奶奶,自己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现在小呼的父亲患了重病,已经昏迷。他父亲清醒时并没有留下遗嘱,当他的父亲重病昏迷后,阿姨(其父亲的妻子)找到小呼,和他协商有关遗产的问题。其阿姨认为丈夫的房产、车辆应当归自己和孩子所有,存款有几十万元,她愿意分给小呼三分之一。她希望小呼好自为之,不要和他起矛盾。
稀里糊涂的小呼本来想答应阿姨的说法,但小呼的女朋友却是一个比较心细如发的人,她建议小呼花点钱,找个律师或者法官法律咨询一番,再作出决定。小呼通过网络查询,找到了沈洁律师,听了他的法律咨询,沈洁律师认为其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后,剩下的一半就是其父亲的遗产。其父亲生前育有一儿,加上小呼和妻子,三人均等继承其遗产。也就是他父亲的几十万元存款,两套房子,一部轿车,其中一半是妻子的,另外一半就是其遗产,这些遗产由他的妻子、儿子和小呼均等继承。
一般来说,未婚男女所生子女,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及经过丈夫否认为婚生子女的人,妇女被强奸后所生之子女,都属于非婚生子女。经过生父认领抚育,或者其生父与生母结婚从而形成法律上的亲子关系的非婚生子女又被称为“准婚生子女”,其他的非婚生子女则被称为“事实上的非婚生子女”。
当然除了遗产继承外,如果非婚生子女是未成年人的,还有权要求自己的父母承担抚养费。《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二是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婚姻法》第25条,将“任何人”调整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扩大了适用的主体范围对于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态度。
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平等,不等同于事实上的平等。非婚生子女往往无法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与对待。生父母推卸责任、规避抚养义务,不愿公开承认非婚生子女,大多数的非婚生子女都无法像婚生子女一样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和良好的成长环境。他们有上户口困难,《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非婚生子女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子女,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非婚生子女还必须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才能办理户口,这又为非婚生子女落户增添了许多经济上的阻力。律师
落户所需要的社会抚养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生父母很容易放弃给孩子落实户口,导致非婚生子女无法取得合法的身份,无法正常入学、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在诉讼中,果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在生父母不认可与非婚生子女之间存在的血缘关系时,想要确认亲子关系就需要向法院提起亲权之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