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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继承权不得放弃

绝大多数情况下,被继承人可以放弃遗产的继承权,这是被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任何人不得干涉,但在有些情况下,继承权是不能被放弃的:

沈洁上海婚姻律师认为继承权的放弃必须是本人亲自作出,他人不得代为,所以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为放弃其继承权。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法定代理人对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财产有管理的义务,除为无/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处分其财产外,不得擅自处分其财产。

沈洁律师提示:放弃遗产继承,是对无/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的放弃,法定代理人的这种处分行为无效,给无/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另外,有个别的人身负债务不能清偿,此时继承人如果放弃遗产的继承,将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沈洁律师认为这种放弃继承的行为是无效的。

沈洁律师还遇到过这样的案例: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书面申明放弃遗产,但同时约定放弃继承同时不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的,这种约定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也就是说:权利(遗产继承)可以放弃,而义务(抚养或赡养)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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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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