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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及代位继承

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再继承、连续继承、第二次继承、转归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或接受遗产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自己的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

什么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为两者从表象上看很相似,其实它们并不相同,本网站(原本网站)上海婚姻律师沈洁对两者的不同指出进行了比较,归纳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不同:

发生的时间不同:转继承发生在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先于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得到该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的,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转继承中继承人可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也可能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具有继承权。

法定事由不同: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是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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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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