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钱一直和父母居住,他后来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虽然有了自己的房子,但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青浦,离他上班的地方很远,故而出租给了他人,没有去居住。他自己仍旧和父母挤在二居室的小房子中,后来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小钱的两名姐姐提出继承遗产房,要求小钱搬出去。上海律师
小钱母亲去世的时候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产属于母亲的份额归儿子小钱继承,他人不得干涉。但他的父亲去世的早,当时全家没什么法律意识,而且当年房价才几百元一平方,所以没有留下遗嘱。所以这套房子的四分之一归两位姐姐继承,即父母各持有房子的一半产权,父亲去世后,母亲,小钱和两位姐姐共同继承父亲的房产,所以每人得半套房中的四分之一,也就是八分之一。上海律师
现在两位姐姐提出房产可以归小钱所有,他必须拿出房价的四分之一,分给两位姐姐,方才可以。其中大姐提出,她可以做出一点让步,小钱只要支付20万给她就可以了,二姐要求小钱给付25万,两位姐姐都认为房子估价不低于200万(闵行区),小钱查询后认为房产价值在185万左右。现在小钱来到律师事务所,他法律咨询有关继承和补偿金给付的问题。他认为如果无力支付给两位姐姐补偿款的话,自己能否住在里面,不搬了,因为有人住着法院也不会拍卖自己的房产。上海律师
听了小钱的见解,沈律师认为这不是一个明智而理性的做法。小钱称自己没地方住,居住在系争房屋之中,但他忘了,自己在青浦区还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法院执行时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将遗产房拍卖,小钱强行住在里面,只会被法院以拒不执行拘留,房子照样能被拍卖或者为姐姐所得。小钱现在要做得是赶紧去筹集资金,支付两位姐姐的遗产继承折价款。在涉诉的房屋中居住不搬走,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小钱听了后,认为母亲去世前给了自己三十三万元的存款,而他自己呢,购买经济适用房后还有五万元的存款,合计为三十八万元,他觉得和两位姐姐商量商量,余款他在一两年内付清。上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