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婚姻律师您好,我母亲1998年开始和我继父在当地办理结婚宴席,后来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现在我继父去世,他的遗产我母亲可以继承吗?现在还有没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您好,根据您的情况,你母亲在1998和你继父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在法律上属于同居,但没有缔结婚姻关系。
第一、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婚姻状态属于违法状态,如果在1994年之前的属事实婚姻,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如当事人离婚,符合结婚条件的,补办登记结婚,如果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只审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不判决离婚。根据上面的说法,你母亲和继父不属于合法夫妻关系,因此不能继承遗产。律师
第二、1994年后的男女长期共同生活不作为事实婚姻看待
由于婚姻法是我国建国后的第一步民事法律,经过了几次修改,如今已经完善,而且深入人心,因此法律不再保护一种处于违法状态的男女关系,对此1994年后的男女长期同居,就不存在事实婚姻这种说法。对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律师
由于您的母亲在1998年和继父共同生活,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上海律师沈洁认为如果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您母亲基于配偶关系获得的继承权也不存在,因此不能继承你继父的遗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