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插足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在沈洁律师办理的离婚案件中,夫妻之间存为了一些口舌矛盾,家庭暴力,经济纠纷而分手的并不多,大概10个案件中有6个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导致的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把嫖娼、一夜情算进去,要高达7成。家庭暴力中真正殴打对方的并不多,而不理不睬、冷漠对待的家庭“冷暴力”却比较多,大约占离婚的一成。律师
但是第三者插足婚姻,家庭冷暴力,家庭暴力等离婚原因,在离婚案件中却不容易获得证据,有不少受害人在平时能说出不少受害的言辞,但到了法庭上这些都是无用的辩驳,拿不出证据是关键。比如厉女士遭遇丈夫冷暴力,经常不和她沟通交流,没有语言交流、也没有夫妻生活,但她难以举证,而且冷暴力又不属于可以索赔的法定理由,她只能以为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要求离婚,男方也表示同意。这种案件即便是诉讼,法院也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标准。厉女士的丈夫是同意离婚的,但有的案件男方还不同意离婚,这样女方难以获得法院支持,必须要经历很长的等待,起诉两到三次才能获得法院支持。律师
在发生第三者插足的离婚诉讼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无过错一方要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必须举证证明对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重婚等过错行为,但这种隐私的事情,很难为一般大众所知,就算知道,普通人也怕惹上麻烦,不愿意充当证人,因此很难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而这类调查的费用,不论是请私家征探还是律师,费用都比较贵,获得的赔偿数额却非常有限,夫妻财产还是平均分割。这就使得离婚案件的无过错一方不得不放弃损害赔偿,转而只是要求离婚。律师
民诉法中确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实践中各方的当事人举证能力不同,有些妇女举证能力非常差,无过错方提供对方有出轨行为的证据要求又非常高,能获得的赔偿极为有限,这就使得主张举证后的利益不足,当事人就不再重视这类证据的提交。所以在离婚诉讼中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极为罕见,这也就是离婚精神损害在法律层面讨论的热度很大,在实践运用中却非常少的原因。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