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我太太在2009年结婚,之前有不少优秀人士追求我太太,我也是其中之一,当时我非常爱她,我的准岳母向我提出,由于我没钱只有一份不靠谱的事业,舍不得把女儿嫁给我,但是女方全家都看好的能力和发展前途(我是某机关的公务员),故而她们和我约定,如果由于我的原因引起离婚的,需要向我太太及她的家人每人赔偿精神损失费,特别是向我的妻子赔偿分手费500万元。律师
由于当时娶妻心切,我脑子一热就答应了,对方称要办理公证我也表示同意,后来不知何故,没有办理成公证,请问没有经过公证的夫妻约定有效吗?结婚后,我太太不愿意生育子女,也不出去工作,遇到小事就发公主脾气,我现在觉得很难和她相处,请问我提出离婚是否要赔偿对方500万损失?另外妻子和她家人也对我步步紧逼,称要求我支付500万巨款,否则到我单位去吵闹,称我是穷小子骗婚。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夫妻协议可以对自己的财产、债务进行约定,也可以对生活中的一些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但协议不是万能的,对于人身性的约定均是无效的,比如干涉婚姻自由的约定,约定一方结婚后不得离婚,约定提出离婚的一方赔偿对方等等。你和妻子签订的协议虽然没有直接写不许离婚或者谁先提出离婚就要赔偿,但这份协议确实一定程度限制了你的离婚自由。试想当离婚时候当一方想到自己有可能面临巨额赔偿时,势必投鼠忌器,不敢离婚。所以这份协议的目的不是维系离婚,而是对离婚权益的限制和禁锢,和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立法相悖,故而无效。律师
那么何种情况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几种有限的情况可以获得赔偿:重婚、有配偶和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其他。获得赔偿的数额也是比较有限的,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但作为律师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金额高达5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不能证明一方有上述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无权请求赔偿。律师
对于您的情况,并不是非得离婚,你可以和妻子、妻子的父母进行沟通,如果沟通后对方不理解,没有改进或者变本加厉的,你在考虑离婚。不过您在结婚时候,对方提出不合理的赔偿条款时你就应当想到对方并不是通情达理的人,能够到今天的局面您也应当有所预见。公证处当时对你们的协议不与公证,恐怕也是和协议内容违法有关。如果您没有不忠于婚姻的行为,您妻子和岳父母因无法获得五百万就要到你单位吵闹的做法,实在有所不妥,我建议您诉讼离婚,这样法院判决书也有说服周围同事和领导的作用,女方及家人再吵闹恐怕只能自讨没趣。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