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女士和戴先生是通过他人介绍相识的,本来想着能和丈夫鸾凤和鸣、白头偕老,但美好的愿望不一定能够实现。结婚后戴先生多次出轨,将当年双方之间的誓言抛之脑后。但戴先生认为婚初双方感情还可以,但后来双方常常因为一些琐事发生吵架。他认为夫妻没有和好的可能,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
后来他和杜女士协商离婚,但因为双方之间存在争议,两人并没有协商成功。女方杜女士要求戴先生净身出户,才会同意离婚。但戴先生认为双方在结婚前后并没有达成任何协议,要求均分财产。哭哭啼啼的杜女士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了沈洁律师。
沈律师认为戴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多人存在婚外情并进行同居。这样的行为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戴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且还构成了同居,这种行为是对夫妻忠诚义务的违反,存在重大过错,如果杜女士在法院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律师
但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不会很大,具体数额结合过错程度以及家庭收入水平等因素来决定,并不能要求她的丈夫净身出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并负有全责,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只有伍万元。在本起婚姻案件中,丈夫戴先生罔顾妻子的感受,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多次婚内出轨还和他人同居,对妻子造成了较大的精神伤害,所以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
对于妻子的精神损失,沈律师认为大约能获赔一两万元,但这些赔偿金额太小,不足以弥补她的精神损失。现在戴先生急着离婚,考虑到这种情况,沈律师建议杜女士可以考虑办理协议离婚,让对方多支付自己贰拾万的财产。这样也许比在法院诉讼,更能获得较大的利益。
听了沈律师的法律建议,杜女士回家和自己的丈夫进行了协商,对方也表示自己在婚后和多名女性出轨,并且还和一部分人同居,确实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听到对方并不要求自己净身出户,只要求贰拾万的损害赔偿,对方很爽快地答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