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葛和妻子小云结婚已经三年了,由于双方此前一直租房居住,搬家给小夫妻两造成了很多困扰。在妻子的建议下,小葛的父母卖掉了老家的房子,又拿出积蓄在上海买房。由于担心将来有营业税,小葛的父母直接把房产登记到了儿子名下。由于婆媳同住发生了很多不愉快和纠纷,小云直接搬到单位宿舍居住,不就传出小云有外遇的说法,小葛要求离婚,小云也一口答应。不过小云提出双方婚后购买了房子,自己要求分割一半的请求。小葛表示房子是父母买的,不同意分割。律师
对于这种情况,这几年的审判实践也已经很清楚的表明房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后购买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更为明确。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
这就修改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以后无需证明父母赠与时的意思表示,只要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就视为对子女一人的赠与,沈洁律师认为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更符合中国父母的习惯做法。律师
由于房价较高,现实生活中可能双方父母都有资助自己的子女购房,房地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各自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有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由双方共有。律师
当然现实中还会更复杂,比如一方父母出资,夫妻一方贷款,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参与还贷;在比如双方父母出资,夫妻双方贷款和还贷等等。至于这些情况下如何分割,沈洁律师认为可以参照上文先计算父母赠与的份额,剩余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如果没有书面协议进行约定)。不过目前我们还没有最新的判决,待以后有了法院判例后再行更新。2012年7月12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