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认定一方有精神疾病,可以通过四种方式:
第一,经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法院收到鉴定委托后,一般应委托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认定其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所患精神病的病情轻重程度。律师
应当说司法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结论,如果认为鉴定人员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鉴定结论错误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以合法、真实的鉴定结论为定案根据,来认定涉案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所提出的一方当事人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律师
第二,一方可以提供就诊时候的精神病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或者精神病医生的鉴定报告,如果就诊记录等持有在对方手中,无法获得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由法院去精神病医院取证,法院可以采信这些证据,如果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或者经开庭质证双方无异议,证据将被采纳,如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第一种方式确定。律师
第三,参考周围群众的公认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初步认定。周围群众一般是左邻右舍,街道居委等对精神病人的生活和精神状态有一定认识的人,并且他们的说法和观点必须一致,并且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也不予以否认的。
第四,由诉讼中的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监护权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对该人的行为能力作出判断,确定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