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汤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年轻貌美,她和客户公司的工作人员姜先生认识后,为做成业务,她请姜先生吃饭。后来小汤喝醉了酒,被姜先生扶到家中休息。后来乘着她休息期间,被偷拍了若干张裸照。后来姜先生提出自己对小汤非常心仪,希望能够和小汤进一步交往。小汤获悉后,非常生气,但基于对方也没有侵犯自己,小汤就把怒火忍了。但不久后姜先生又提出要和小汤结婚,小汤立即拒绝,她认为双方并不了解,在性格上有很多不同,想过一段时间在谈婚论嫁。但遭到拒绝后,姜先生脸一黑,拿出了裸照,如果不同意登记结婚,就把裸照散布出去,让她没脸见人。小汤又羞又气,但担心对方会将照片散布出去,她在女友的陪同下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了沈洁律师。律师
沈律师认为小汤可以不必理会姜先生的无理请求,即便小汤同意和对方结婚,以后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自己和对方的婚姻。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结婚自愿,是婚姻合法有效存在的必要条件,如果受到胁迫结婚,是可以撤销的。可撤销婚姻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真实意思,因受到对方或者第三者胁迫而缔结的违法婚姻,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为婚姻关系中受胁迫当事人本人。律师
至于婚姻的另一方,因结婚没有违背其真实意思,无权提出册小婚姻的i请求,只有存在双方当事人均受到胁迫的情况,才可以由任意一方提出撤销请求。克册小婚姻和无效婚姻不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克册小婚姻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但婚姻登记机关撤销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问题,如果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问题,只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律师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与之结婚的情况。收胁迫的当事人可以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有的婚姻,当事人并不自愿结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生儿育女,共同生活产生感情,如果在法定限期内不提出,该婚姻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认可,以后想解除婚姻,则需要通过离婚的方式。律师
受胁迫结婚的一方撤销婚姻,一个黄牛党自结婚登记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个请求权期限是一种不便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可撤销婚姻从结婚起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义务,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产生姻亲关系。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不认为是非婚生子女,,双之间形成的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