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曾经向法院起诉离婚,我住的地方是我父母单位分的房子,后来买为产权房,这些房屋是某单位为了职工建造的。我父母和妻子的父亲曾经是一个单位的职工,所以我们的住房和妻子娘家的住处是在同一小区,邻居也都是一个系统内的职工,相互认识并且较为熟悉。我起诉离婚后,我的岳母到处和人诉说,开庭当日一些爱管闲事的邻居旁听,回来后说三道四,搞得我父母非常不悦。律师
第一次起诉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现在我打算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希望妻子的七大姑八大姨到法庭旁听,请问是否可以有办法让这些人不到法院旁听。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审理。从这点看,对于民商事案件,公开审理为常态,不公开审理是需要申请的,必需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才可以申请。关于离婚案件涉及夫妻间的一些隐私,故而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律师
当然不公开审理不能把所有和案件无关的人员屏蔽在外,当事人可以最多委托两个代理人,如果你的妻子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的(律师、直系亲属),代理人可以可以进入法庭,参与庭审并且发表代理意见。但是和案件无关的人员就不能进入审判庭旁听。即便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判决结果还是对外公开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