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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对方自残怎么办

离婚案例:2010年张女士为了解除长达九年的不和婚姻,第二次起诉法院离婚,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就在等待判决书生效的十五天上诉期呢,双方再次发生争议。为了“讨还”被张女士分割的一套房产,张女士的丈夫用刀片割伤自己,在张女士娘家门口自残,后被120送医。因伤势不严重,当日出院。又威胁张女士,要求其交还房产,否则将自杀。张女士无所适从,向律师咨询。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沈洁认为张女士的离婚判决还有三天就生效了,其丈夫没有上诉的迹象,估计她的离婚已经成了既定事实,即便其丈夫上诉,张女士的离婚符合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法院轻易不会改判,所有张女士婚姻关系画上句号已成定居。

如果张女士的丈夫采取自杀、自残等方式给她压力,达到迫使不离婚,或者多分财产的目的,那么只要张女士立场坚定,即便对方采取极端的方式,也无法达成目的,反而有些想通过极端手段恐吓的人反而这场戏无法演下去。在法律上由于离婚中某方想不通,自杀或者自残的,对此照成严重人身伤害后果的,由本人承担后果,配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过上海婚姻律师沈洁提醒,如果在配偶面前实行自杀或者自残的,配偶应当采取救助措施,比如立即拨打120或者110电话急救,否则恐涉及间接故意杀人罪。律师

除了上述极端行为外,还有一些人是采取宣传杀害或者伤害配偶,甚至配偶父母和其他亲友等方式,或者用“同归于尽”的方式威胁,应当说这种情况的绝大多数是虚假威胁,不过也要做好思想准备,以免对方一时冲动或者失去理智,因此沈律师建议,离婚诉讼中不要让自己家人过多参与,如果对方思维方式比较极端,建议避免正面发生口角,能避开则避开。律师

不过沈律师根据办案经验总结三点:

第一点,无论对方是自杀,自残,还是威胁要危害配偶及其家人人身安全,均不要在原则问题上做出让步,要坚定,否则你的退让和畏缩,会加大对方气焰,反而引发更恶性的事件,或者让对方提出更为苛刻的要求。

第二点,避开正面冲突,不要为了一时气愤或者委屈,激化矛盾,可以采取沉默,回避,甚至避让的方式。要记住,对方也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他折腾别人的同时也是消耗自己大量的事件和精力。律师

第三点,遇到思维方式极端的配偶,沈律师建议您尽早办理离婚,不要被对方的气焰唬退,否则等您忍气吞声若干年后再离婚,对方会变本加厉,更不利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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