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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案件中有哪些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事诉讼中有一个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体现了“不让人躺在权利上睡觉。”鼓励权利人及时提起诉讼,以免时间过长影响社会交易的稳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多数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届满两年,特殊的一些案件比如租赁,诉讼时效为一年。如果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的,最长届满20年法律不再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律师

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权利人提出诉讼后,法律不在保护,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律师

在婚姻案件中关于诉讼时效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关于撤销婚姻的,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为:因胁迫结婚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律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7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的时间为: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律师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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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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