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我今年起诉离婚,原因是因为丈夫出轨,我手里有铁证,而且平时他对家庭不负责,子女均是我照顾,家务也是我料理。我看到婚姻法上面说离婚时候照顾子女和女方,照顾无过错方。这次法院判决离婚,一点都没有照顾女方,财产是均分的,而且很多财产我也分不到。子女抚养费也很少,连房产都归对方所有。请婚姻律师这是怎么回事情,难道离婚不照顾子女和女方吗?还是对方法院认识人?律师
第一、婚姻法规定离婚时适当照顾女方利益
沈洁律师答复,您可能对婚姻法所规定的离婚时判决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理解有所失误。这里的照顾的确是有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在双方都需要的某项财产上,常见的是住房,如果双方都需要,可以照顾分配给女方,给予男方折价补偿。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主要考虑妇女在社会上的谋生能力比男子要差些,离婚时候给予帮助。律师
第二、适当照顾不代表一定是多分财产
不过上海离婚律师沈洁需要纠正的观点就是照顾不等同于多分财产,特别在财产比例上,法官不会因为是女性就进行2:8开,3:7开,甚至连4:6开判决财产分配都不会,更常见是是各自一般,除非财产数额少到一定的数额,影响当事人生存的,比例上可能还有所倾斜,所以适当照顾不是必须照顾,也不等同于多分财产。律师
第三、适当照顾更体现在取得某项财产上。
沈洁律师认为照顾女方更体现在取得某项财产上,比如婚后双方购买了住房,为共同产权人,双方都希望获得产权的,那么可以照顾女方,不过必须给予对方房屋折价款的一半作为补偿。不过实践中有些房产虽然是婚后购买,但负有银行抵押贷款,产权人或者主贷人为男方的,所以往往把产权判给权利人,或者判给主贷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