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经常被问及这样的问题: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
对方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分割一半房产给我怎么办?
我们离婚都要(不要)小孩怎么办?律师
对方精神病人,正在住院,我如何离婚?
对方是外国人,民政处只受理结婚不受理离婚怎么办?
沈洁律师答复:根据现行的法律只有两种离婚的途径:
第一、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首先双方必须能够亲自到场;
其次婚姻双方不能是以下人员: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台港澳人士、精神病人、痴呆等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人口买卖婚姻的当事人。
如果是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台港澳人士的,前往人民法院办理调解离婚。如果外籍人士的国家不承认法院离婚调解书的,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律师
人口拐卖婚姻中的被害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婚姻登记。
最后是双方必须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切事务达成一致,有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通的地方,无法协议离婚。
如果不同时满足前面三条的,上海婚姻律师沈洁指出也并非不能离婚,我记得一名老法官在调解中说过“天下没有离不掉的婚,解决离婚是时间问题而已。”不能协议离婚的,要尽快考虑诉讼离婚。
第二、到法院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就是俗称的打官司离婚,诉讼离婚的可能会有以下几个结果:
1、双方在诉讼中达成一致,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法院将给当事人“民事调解书”。律师
类似于民政处的协议离婚,唯一不同的是民政处的离婚协议如果不履行的,要求履行的一方必须到法院起诉,一套求履行。如果是民事调解书的,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省略了诉讼这个步骤。
2、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子女等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由法院判决,发给“民事判决书”,当事人对判决书不服的,可以在15天内上诉。注:上文的民事调解书是不能上诉的。
3、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同上。律师
4、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可以上诉,也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起诉离婚。如果在六个月内有新的事实,新的理由的,也可以提起诉讼离婚。这里的新理由新事实要求比较严格,一般的争吵是不能作为新的理由新的事实再次起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