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表达坚决要求离婚或者不离婚的态度,对法官是否判决离婚能否有一定的影响。律师
如果双方还不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一方提出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的,提出离婚一方的态度哪怕在强烈,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只有当离婚案件已经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如果原告坚决要求离婚,才会考了判决离婚。
在不少案件中,原告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后仍不满分居两年的,可判离婚或者判决不离婚,这时候当事人的一些态度可能影响到判决结果。律师
比如说一方有外遇要求离婚,另外一方表示不原谅不同意和好,但是又不离婚的,也拿不出和好方案,主审法官可能会认定该婚姻确实无法和好,倾向于判决离婚。再比如一方要求离婚,有过错一方反而不同意离婚的,又在开庭过程中表示愿意悔过,表示同意和好,且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和好方案的,主审法官就会倾向于维系这段婚姻。故而此时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双方不和的证据(不仅仅是口述),表达和好或者不和好的强烈愿望。律师
当然如果实在没有把握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候能够获得法院支持的,不妨等待第一次起诉满一年后再次起诉,这样到第二次判决是否离婚时,往往已经符合了分居两年,感情破裂的认定依据,更容易获得判决离婚的结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