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导读:原被告系夫妻,原本生活和睦,孩子出生后,被告为了让家庭有更好的生活起了贪念,对他人财产进行诈骗。后因诈骗罪被判刑五年,原告顿时感觉生活压力大,丈夫也无法尽到家庭责任,便起诉离婚。律师
案例引用
原被告经人介绍一见钟情,很快就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之间相互珍惜,感情尚可,并于次年婚后生一子。孩子的出生给两个人带来了诸多的乐趣,为了让孩子能有更好的生活,被告一时起贪念,诈骗起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后被受害人告发,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仍入狱。
被告入狱,原告顿时感觉生活无着落,而且在亲人面前也失去了尊严。为了摆脱别人异样的眼光,而被告入狱也无法尽到家庭责任,故诉至法院,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请双方离婚。律师
被告辩称自己之所以触犯了刑律,也是为了维护家庭幸福,并且在服刑期间,原告也多次来探监,说明双方感情并未破裂。故不同意离婚。
经法庭审理后认为,原告以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但原告当庭并未提交有效的证据予以证实。原告以被告犯罪入狱被判刑五年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但被告入狱并不导致感情破裂,且原告曾多次探监。故双方不存在离婚法定事由,且被告不同意离婚,故判决不予离婚。律师
律师事务所点评:
本案是一起因丈夫犯罪入狱引起的离婚纠纷,妻子以丈夫入狱受他人冷眼、不能照顾家庭以及长时间分居为由起诉离婚。律师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虽然被告入狱,但被告所犯的系经济犯罪,其性质不涉及婚姻家庭过错,且服刑已过半,原告也曾多次探望。关于分居的离婚法定事由,前提是因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分居,本案中原被告显然不符合这一事由。综上,原告不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现在被告不同意离婚,故法院对此判决不予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