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来了一位犹犹豫豫的女性,在大门前徘徊,问她找谁,她说走错了的,但是半个小时候还没有离开。后来终于鼓起勇气来找沈律师。这位小玉(化名)女性想离婚,但似乎有非常大的障碍。她说她今年26岁,刚刚毕业没多久就认识了现在的丈夫,那天在饭店喝醉后,迷迷糊糊和丈夫去了宾馆,其他事情就不记得了。醒来后丈夫要求交往,但小玉经过交往,觉得双方性格脾气,爱好都差距太大,给予了拒绝,并且提出不谈恋爱,双方分手。律师
没多久她的手机收到了对方发过来的十多条微信,都是自己没穿衣服的照片,丈夫说如果不和自己交往,就要把这些照片发到网络上去,公开出来。这样,没多久小玉和对方只好办理了结婚证,婚后对方对小玉倒还可以,但小玉对其仍旧没有感觉。
最近小玉换了一份工作,认识了单位里面的男青年宫某,两人很是合得来,宫某知道了小玉丈夫的行为后非常气愤,要到外面“找人”把他“做”了,小玉听到后吓坏了,赶紧阻止,所以处于无奈只好来到律师事务所,问问律师该怎么办。律师
这些不雅照片就如同一颗毒瘤,随时随地可以爆发出来,小玉的担心沈洁律师觉得也非常符合一般人的想法。不过我们认为小玉不用担心太多,首先其丈夫如果在网上发布小玉的这些不雅照片,会触犯刑法,如果他能明白这点,就不会用小玉的照片来威胁。何况他和小玉之间的婚姻效力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属于胁迫结婚,是无效婚姻的一种,小玉可以去法院申请办理无效。这样不管对方是不是同意离婚,她都能获得自由身。至于男友说的找人把他打残了,沈律师认为完全不可行。用暴力打伤他人,自己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律师
后来受小玉委托,我们找到了其丈夫,和他把法律知识讲述清楚,对方表示将小玉照片发到网上去这种说法只不过是威胁,当时拍照的手机都已经坏掉扔掉了,照片都没有保留,也就是顺口一说,谁知道小玉会深信不疑。至于这一场受到胁迫的婚姻,对方也觉得最近妻子消瘦了很多,沉默寡言,强行将对方留在身边也不是理智的做法,同意和小玉办理协议离婚。律师
沈洁律师提醒热恋之中的人,如果觉得对方是最亲密的,也不要把自己的隐私照片和物品交给对方,否则曾经的爱情见证有可能变成对方要挟的物品,有要挟要求钱财的,有要挟要求办事的,成为一颗定时炸弹或者毒瘤,应当引以为戒。我们之前还办理过一个裸聊案件,女方的照片为对方截图后无休无止的索要钱财,后经过协商,女方以伍万元的代价买下,男方保证将来不在索取钱财,而此前女方已经为此支付了八万元,这个教训不可谓不深。当然对方也明白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拿去了钱财后,后来没有再来威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