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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乙肝妻子获悉要离婚,婚前告知是关键

小陈研究生毕业,在一家跨国大公司就职,女方在银行工作,两人认识后喜结连理,本来婚姻美满,珠联璧合。但小陈患有乙肝,恋爱期间没有告诉女方,结婚后也加以隐瞒,婚后他一直治疗中,病情虽然控制但没有康复。后来女方要生育,男方觉得瞒不住了,便据实相告。律师

女方获悉后,岳父母对他们的婚姻非常不赞成,其岳父认为,怎么能和一个乙肝患者朝夕相处,如果自己的女儿被传染了怎么办,生下的孩子也有乙肝怎么办?过了几个月女方正式向丈夫提出离婚,小陈一下子接受不了,他认为幸福的生活和甜蜜的爱情都被一场疾病给打破了。律师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女方起诉离婚,小陈拿到诉状后来到律师事务所想委托一名离婚律师代理他的诉讼。沈律师表示,如果小陈不愿意离婚的,女方以配偶患有乙肝起诉离婚,法院绝大多数是会驳回她的诉讼请求。但如果对方驳回后过了一段时间又起诉的,两三次后法院还是会判决离婚的,所谓没有里不掉的婚,只是程序没走完。小陈应该对离婚有一定的思想准备,如果希望和好的,应当要做出努力。律师

在夫妻之间一般倡导要求患难与共,丈夫有病就提出离婚,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但是一方患有乙肝会影响到下一代的生育,将来孩子很可能一出生就患有疾病。这将会成为家庭难以承受的重负。患有疾病的人不应当婚前隐瞒对方,隐瞒就是一种欺骗,欺骗获得的感情迟早会离去的。律师

乙肝并不是《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疾病,现在婚前体检已经不是强制性的,如同婚前没有体检的,也要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身体状况,否则惹来和小陈一样的麻烦,是得不偿失。夫妻一方患有乙肝毕竟是个阴影,传染病也是影响婚姻家庭稳定的一个“隐患”,告知准配偶疾患也是避免将来的离婚之苦。

附:《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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