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仇先生婚前购置有一套房屋,全款付清,结婚两年后他因为有外遇被妻子发现,时候仇先生向妻子道歉,但是妻子不是很信任仇先生。妻子提出除非将她的名字加到房地产产权证上,她才比较安心。仇先生认为房地产过户费用会很高,所以一直没有同意办理,仇的妻子咨询,询问手续和过户费用。律师
【离婚法律咨询】钱女士协议离婚后,协议书上约定房产归她一人所有,离婚后钱女士想到交易中心搬离产权证过户手续,将原来两人名字的产权变更为她一人所有。该套房屋仍有银行贷款45完,钱女士目前无力还清贷款,但有能力按月归还贷款。
【离婚法律咨询】张先生婚后购置一套期房,因购房时候妻子在外出差,没有将身份证件留在家中,而看中的房屋仅有一套,张先生用自己的名义进行了登记时开发商不同意变更合同上的姓名,产权证办理后仅登记在张先生一人名下,夫妻双方就此发生很大的矛盾。张先生要求律师以最小的费用帮助他添加妻子的份额在产权证上。律师
沈洁律师在代理房产案件和婚姻案件时,有不少客户也提出过类似的问题,在房产证上增减名字的想法,很多律师自己也不知道如何答复或者实务是怎么样的,不少律师仅仅能答复法律依据,但是不清楚随时变动的国家对房地产的各类政策,沈洁律师就该问题进行统一答复,更新日期为2009年5月6日,如以后有新的房产政策,我们会随时更新。
在房地产产权证上加或减去上夫妻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是出于两种情况:
情况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各种原因需要添加配偶一方的名字,比如案例一中的房地产原系一方婚前所有,婚后赠与给另一方;或者是婚后购买房产登记为一方名下,另外一方没有登记姓名的登记为产权人,如案例三。律师
情况二、夫妻间因离婚等原因办理减去名字或者全部过户给一方的情况。
对于这些夫妻间办理增加或者减少名字的手续,比较简单,可以以赠与的方式进行,带好双方的身份证件、合同、产权证等交易中心所需要的资料办理手续就可以了。需要缴纳的费用仅仅有登记费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和营业税是没有的,总计费用不过100出头,基本所有的夫妻都有能力负担。如果是夫妻离婚减少名字的,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地产证、身份证等办理。如果不是协议离婚,则凭法院判决书办理过户登记,夫妻间的房地产过户不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其中协议离婚的,必需双方到场方可办理,判决离婚的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如果有银行抵押贷款或者其他抵押的,抵押权人必需到场同意,或者出具相关的同意变更文书方可进行。律师 |